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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招生工作会议纪要
作者:招生办    文章来源: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20081

 

关于2008年招生工作会议纪要

 

430上午,武夷山市政府副市长、招委会主任刘成亨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08年第一次招生委员会会议,会议就2008年我市招生工作进行研究,明确了我市2008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问题

会议确定:凡年满3周的幼儿家长,均需持户口本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不断巩固提高36周岁儿童的入园率。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题

会议确定:我市今年继续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家长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到相应的小学报名,原则上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1、由于实小、崇安中小招生工作的敏感性,招生片区内生源的认定以户籍、住址、监护人的“三个一致”为前提。

2、实小与崇安中小招生片区划分如下:

1)实小招生片区:

以中山路的双号,五九中路的单号,环岛东路,崇阳溪为周边界围成的区域和营盘路、环岛西路、朱子路围成的区域。

2)崇安中心小学招生片区:

以中山路的单号,五九北路147的单号,原工业路1号(原公路局宿舍),北大街的双号,民主巷,崇阳溪为四周边界。

3、八一小学、城东小学:独立自主招收周边居民子女入学,2009年开始划片招生。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按我市出台的武政综2005128号文件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百花小学、五里小学、中洲小学、城东小学、综农小学、茶场小学、公馆小学与阳光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

5、因建设东溪水库时就地升高的吴屯乡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三个村民小组的子女安排在城东小学、清献小学就近入学,免收借读费。

6、因政策原因停办的民办学校学生可就近升入指定的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问题

会议确定:今年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按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划出城关、城东、武夷、星村、兴田、五夫、上梅、吴屯、岚谷、洋庄十个招生片区。

1、城关片区按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一中、二中录取学生的名单,招生任务分解为一中招生人数:二中招生人数=1320(即城关片区实际升学人数按13:20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

城东中学现已搬迁至原武夷山职业中专校址,学校场地、设备及师资等均有大幅度的优化提升。但考虑到政策变更的提前公示等因素,城东中学今年暂不参与随机派位,经20082009学年的学校建设及师资调整优化,2009年参加城关片区小学升初中的招生工作。

2、随机派位后向招生办提出书面转校申请的学生,经批准备案后,一中、二中初一学生因居住地等原因在自愿对等的前提下允许互相调换学校。自愿申请到城东中学就读的学生可转录取城东中学。

3、城关、武夷招生片区的划分:

1)城关招生片区:户籍在崇安街道办、新丰街道办的小学毕业生、茶场职工子女。

2)武夷招生片区:武夷街道办所辖范围,茶场的非职工子女。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到城东中学就读。

5、茶场职工子女允许自由选择参加城关地区随机派位或到武夷中学学习,但选择机会只有一次。

6、城关地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071231。后期迁入城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随机派位,按招生遗留问题处理,安排在城东中学学习。

7、一中初一划出10名指标,奖励小学“保险杯”竞赛成绩前10名的学生,以培养我市学科竞赛尖子。

8、武夷少儿艺术团正式团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武招委纪20053号《关于武夷少儿艺术团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工作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执行。

9、为培养体育尖子,凡在小学阶段参加奥运项目比赛获得全国、省赛个人前六名、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地级赛个人前三名的小学毕业生,未录取一中的经公示由一中特招录取。

四、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问题

会议确定凡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均可参加我市中考报名,按分数、志愿优先的原则参加我市高中录取。为方便考生,2008年我市中考仍继续采取分乡镇设立考点的办法,全市共设立武夷山一中、武夷中学、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中学、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中学9个考点。

(一)我市高中录取条件及办法:

1、一中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体育三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  

4)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  

2、一中高中择校生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体育三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  

4)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  

3、二中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体育三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  

4)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中有三科成绩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一科C级以上

4、二中高中择校生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体育三科中有两科成绩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 

4)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中有三科成绩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5、实验中学高中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地理、生物、体育三科中有两科成绩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4)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科中有两科成绩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6、录取办法

在具备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40分。实验中学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调20分。

(二)考虑到政策变更的提前公示等因素,我市2008年继续采取提前单独命题考试的办法,招收高一保送生。按考试成绩和学生志愿,一中招收2个班,108人,二中招收1个班,54人(二中未完成的保送生指标纳入二中统招生计划,按二中统招生录取条件及程序择优录取)。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总责,市监察局负责做好监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五月份完成。

会议确定2009年我市不再提前单独招收高一保送生,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提前做好宣传工作。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中13个班,每班54人,共702(含保送生2个班,108) 2009年计划招收14个班;二中10个班,每班54人,共540(含保送生1个班,54) 。一、二中正取生、择校生计划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严格控制。实验中学4个班,每班54人,共216人,实验中学若生源不足,允许按招生有关政策自主补充招生。

(四)为加强我市初中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上级文件要求从一中统招生计划中,划出30%的统招名额(即148人),以各校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一中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录取的定向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一中,必须符合一中统招生的录取条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不低于一中统招线下30分。若有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剩余的定向生指标全市统筹,按一中统招生录取程序在全市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五)一中、二中严格按招生指标及学生志愿录取统招生,严格按上级有关“三限”规定及学生志愿录取择校生,学生录取后不得再次进行择校。因未按时到校注册等原因造成一、二中招生指标空缺的,一、二中可实行降分补充录取,但应严格按招生规程进行。

(六)由于一中、二中、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线不同,录取一中、二中、实验中学的高中生,没有特殊原因不得互转。

五、高考及高中补习班等相关工作问题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做好高考的考务、考试工作。会议同时明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的通知》(闽教基[200658号)的有关精神,一中、二中不得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会议同意并鼓励民办实验中学以各种形式开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20082009学年计划招收5个班。市教育局派出一中、二中教师予以支持,初定每班派1位支教教师。

六、有关照顾政策问题

会议确定招生照顾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南平市招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武夷山市委、政府有关照顾入学政策规定的对象,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公示工作。客商本人及企业外聘高级管理人员(20061231日前户籍不在我市的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每证限2人以内)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优先择校就读,按所在地学生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武夷学院教师子女,在中考试卷相同的情况下,可在一中统招线、缴费线下20分内特招录取为一中的高一统招生或择校生,试卷不同的,由招委会另行决定;凡户籍在我市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给予5分的照顾加分;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举办、南平市教育局与文体局联办的南平市运动会、南平市中学生运动会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第一名(主力队员),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给予3分的照顾加分。

七、关于借读生、择校生问题

1、城关地区小学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报招委会批准招收借读生。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2、一中、二中初一原则上不得招收借读生。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教综200739号)文件精神,一中、二中择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一中:12000元,二中:9000元。一中、二中向高中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4、各校录取的借读生、择校生、特招生必须经过市招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对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承认学籍。各校要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追究校长责任。

 

参加会议人员:刘成亨  林立芹  张晓平  彭秀莲

        吴雄斌  王小华

李海兵  王东升    力 刘国英

林家俊  谢建亮  黄秀英  张古文

陶兴鑫  余景华  王日恩  徐彩珍

陈锡勇

        录:黄艳桦

 

主题词:教育  招生  会议纪要                         

  抄送:南平市招委会,武夷山市委、人大、政协、纪委,有关单位。市委郭跃进书记,政府胡书仁市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永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郑春、市政府刘成亨副市长                              

  武夷山市招生委员会               2008年4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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