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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教研室职责 1、协助巨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决定,负责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和师资队伍建设。 2、指导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专业设置、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学籍等行政管理工作。 3、参与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4、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发现、总结、推广教学方面的各种先进经验,及时传递教育、教学信息,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5、组织开展学校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余志远 人 员:余志远、梁金贵、卢衍波、朱建军、林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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