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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教学装备站 1、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建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校抓好校园的规划、校舍的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工作。 2、掌握各校仪器管理员队伍、仪器设备及开展实验教学情况,努力提高教学仪器的利用率。 3、搞好各校仪器订购计划、分发。 4、负责各校仪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5、组织各校开展教学具自制、仪器维修。 6、负责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企业,统一管理学生着装。 7、负责中小学图书的征订、管理工作。 8、负责基建统计汇总上报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锡庆 人 员:吴锡庆、陈周宝、游秀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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