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件
文件通知
|
政务公开
|
行风评议
|
通 报
|
教育新闻
|
本市新闻
|
教育新闻
|
教育简报
|
新闻专题
|
图片中心
教育党建
教工之窗
|
招生考试
|
政策法规
|
学生习作
|
效能建设
|
领导班子
|
机关制度
|
机构设置
|
办事指南
|
便民服务
教育研究
教育参考
|
教师习作
|
课程改革
|
理论研究
|
资源中心
|
病毒查杀
|
益智游戏
|
常用软件
|
家长频道
|
招聘求职
您现在的位置:
武夷山教育局
>>
效能建设
>>
便民服务
>>
小学教育
>> 文章正文
休学与复学
【字体:
小
大
】
休学与复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1
乡区学生因病(具备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者,报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力程序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我市城区小学生原则上不予休学,确有疾病可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经学校同意,可以提前复学。
学校应防止未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或向家长报告,由学校配合乡、村(街道)依法促其复学,并坚持学满规定年限。
文章录入:wuliang 责任编辑:wuliang
上一篇文章:
转学和借读
下一篇文章:
入学条件和入学办法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地址:武夷山市中华路41号 邮编:354300 电话号码:0599-5302082 服务支持:网络中心
Copyright 2008-2009 教育局信箱:wysjyjbgs@yahoo.com.cn
闽ICP备05032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