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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私立欢欢幼儿园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私立欢欢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武夷山市兴武路117-38号
第三条:举办者(法人代表):周雄英
第四条:本园性质:个人投资举办的民办幼儿园
第五条:本园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武夷山市教育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
第六条:办学宗旨:“依法办园、科研兴园”为办园方针,“爱心给孩子、放心给家长、满意给社会”为办园宗旨,“团结、求实、奉献、创新”为园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适合时代需要的人才”是我们教育的指导思想。
第七条:本园为全日制幼儿园,面向全市学龄前儿童招生,学制为四年,分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适龄幼儿为二周至六周岁,幼儿园以育人途径多样化,保教工作素质化,管理体制科学化,对幼儿实施休、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为展为奋斗目标。
第八条:收费标准:根据南平市武夷山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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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管理费 |
杂支费 |
保育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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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 |
300元 |
60元 |
100元 |
4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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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班 |
260元 |
60元 |
80元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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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 |
260元 |
60元 |
80元 |
400元 |
第三章 教育教学
第九条:办园特色:中华经典文化、双语教学
第十条:教学内容:以省编幼儿教育材料为主,对幼儿进行五大领域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决策机构,全权委托园长周雄英为学校法代代表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提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特困幼儿减免学费。
武夷山市私立欢欢幼儿园 二00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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