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2007年教师职称差额评聘评分标准
姓名 职称 总分 名次
项 目
评分内容及标准
自
评
分
教研组
评议
评议小组分
年度
考评
(75分)
每人挑选任职期中成绩最突出的三个学年度考核,将三年的年度考核分取平均值乘以百分之七十五,占总分的75%,满分75分。
教龄
(5分)
15年以上5分,10至14年4分、10年以下3分。
学历
本科以上学历5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学历3分。
任职
年限
按任职期年限满,申报高一级职称每超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5分;聘任按取得任职资格年限起,每超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5分。
职务
(4分)
一层正职领导;二层正职与一层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与二层副职、连续五年或六年的班主任 ;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与年段长、教研组长副职。分别为4、2、1.5、1分。
教学
教研
成果
获奖
4分
表彰2分
省级名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课题获奖者、课改积极分子2分,地级1分,县级0.5分。
论文2分
在省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省级学科学会专业论文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专业论文在地区级报刊上公开发表、地区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1.25分,三等奖0.75分;专业论文获县、局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专业论文在校级汇编的得0.25分。
受各级表彰奖励2分
按职改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表彰,省级以上2分,地级1.5分,市(县)级1分,局级0.5分,校级0.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