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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举办幼儿园的基本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2005-3-18点击数收藏投稿

 

新举办幼儿园的基本要求

    1、园舍环境:(1)活动室面积每间45m2以上,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并配有相连的幼儿寝室和卫生间。(2)户外活动面积生均2m2以上,并根据幼儿园的特点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和教育化。(3)楼道设置应适合幼儿园特点(每级台阶层高13cm以下,平面深30cm以上),楼层在3层楼以下(含3层),并有消防安全通道(设有两步互通楼道,楼道宽1.5m以上)。
    2、设备:每班配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橱,每班配一架钢琴,配备电脑或音响设备一台以上。生均玩具3件以上。大型活动器械60人以下2-3件,60人以上3-5件。园内有玩沙、玩水池和动、植物角。
    3、班生规模:6个班以上。
    4、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学历应达中等幼儿师范毕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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