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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一)
作者:王建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    

转发关于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

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06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此次新课程实验涉及培养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评价的全方位变革,新课程的实施也必将引起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课程编排、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教学实施层面的改革。为引导我省普通高中积极、有效地实施新课程,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的管理,规范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行为,确保新课程实验目标的落实,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课改  教学管理  意见  通知

  抄送:省、设区市普通教育研究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印发

 


 

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为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的管理,规范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行为,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原则

1、科学有序与严格管理原则。科学有序地实施新课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严格遵循高中新课程设置、学时和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高中新课程基础性和均衡性的特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多样性与选择性原则。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课程资源,努力创设多样化的课程,为学生提供选择课程的条件,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将来职业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3、因地制宜与规划发展原则。既要根据当地教育的条件和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实施新课程,同时也要科学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构建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学校课程体系,提高实施新课程的水平。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含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方面。

科目每个学习领域的下位设置若干个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八个学习领域含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模块每个科目的下位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二)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必修课程:含八个领域之下的12-13个科目、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开设全部的必修课程。学生在必修课程的学习中必须获得116个学分。

选修Ⅰ: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尽量开设相应的选修模块,以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学生在选修Ⅰ课程中至少应获得22学分。

选修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学生在选修Ⅱ课程中至少应获得6学分。

(三)学时与学分

普通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35学时,每学时45分钟。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学年的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为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270个学时,合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以防止过早偏科,有利于全面发展。

学习领域

 

必修

选修

选修

学分

周学时

所需

学段

总学时

语言与文学

语文

lO

4

5

18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4

5

180

数学

数学

10

4

5

18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2或4

8或4

144

历史

6

2或4

6或3

108

地理

6

2或4

6或3

108

科学

物理

6

2或4

6或3

108

化学

6

2或4

6或3

108

生物

6

2或4

6或3

108

技术

信息技术

4

2

4

72

通用技术

4

2

4

72

艺术

艺术

音乐

6

3

2

6

3

108

54

美术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