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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让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切实落实好为民办实事的教育项目。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教育领域的就有五项,包括免除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农村寄宿制家庭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以及危改建设的2008年项目。落实好这些项目,各级教育部门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教育为民办实事系列项目所需经费,属于中央和省的,省里将及时拨付;属于市、县财政配套的,各市、县政府要保证将资金纳入预算并按时、足额到位。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制定督查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要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制度,确保每笔合理开支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
要切实落实好高校和中职学校助学制度。我省高校和中职学校助学体系已基本建立,现在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地一定要强化责任,抓紧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和数据库,定期检查督促各市、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应由市县承担的高校及中职学校助学专项资金,各高校要及时落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金,确保国家及省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顺利实施。要完善和落实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积极会同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努力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资助中心,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制,配足人员,保证落实到位。
要切实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逐条检查,逐条落实中央、省里和各地已经明确的政策,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切实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加强流入、流出地的相互配合,健全学籍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辍学,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继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和老师要多尽一份责任,多予一些呵护,保证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要切实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不断拓宽就业信息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组织开展以实施岗位支持、提供就业见习和落实就业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在闽中央直属企业、省直属企业牵手高校毕业生”有关活动。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着力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创新就业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推广福州大学“预就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宣传和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到海西建设主战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要切实落实好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伙食保障措施。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学生食堂已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水、电、气等使用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收费等优惠政策和实行学生食堂“零租赁”政策,及时发放学生助学金和伙食补贴,实行地区性学生食堂物资的集中采购和定点直供制度、供货商准入制度和物资质量跟踪监督制度,加强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价格、服务、卫生的管理,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食堂长效保障机制,稳定学生食堂伙食价格,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
要切实落实好行风建设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改革高校收费办法,规范招生入学、教育考试、代办收费、毕业结算等四个环节的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危害考试安全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考试的公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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