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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fjedu.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5    

  教育部近日表示,08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以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即使他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这就使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选的可能性非常大。

  北京大学教授高考咨询专家孙东东说:“我们过去的原则叫什么呢,叫分数相同看志愿,志愿相同看分数,那么实行平行志愿以后呢,志愿是依据,分数是前提。”

 

  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处张江琳说:“那么对考生来讲,他机会就是增加了,不像过去,只有一个第一志愿,他的机会只有一次,现在有相当于三个第一志愿,等于机会有三次。”

 

  目前,我国已有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录取中采用平行志愿。08年,上海、北京两市也将推行平行志愿。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08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不过,由于各省份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决定。

文章录入:wuliang    责任编辑:wu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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