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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专、进校、实幼,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深化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强化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员名单附后),各学校校长要切实负起本单位治理工作的责任。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 突出重点,抓好自查和整改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附属医疗单位医药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校办产业经营、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国内外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各学校要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要进一步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认真填写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底,市教育局将组织重点检查。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外还要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要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抓好防治商业贿赂的建章立制
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执行《武夷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建设(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和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让的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重申<武夷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建设(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和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让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附: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武夷山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排查情况表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 治理 商业贿赂 实施 意见
抄 送:南平市教育局纪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分管领
导
附件1: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应杭军 市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曾 晔 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丁 力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吴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丽芹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祥国 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裴璞民 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周燕武 监察室主任、基教股负责人
丘 敏 人事股负责人
游秀华 发展计划股负责人
余志远 装备站负责人
梁金贵 职成教股负责人
黄艳桦 考试中心主任
彭 华 综合股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丁 力 (兼)
副主任 周燕武 (兼)
武夷山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排查情况表
单位: (盖章) 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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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金额
收受形式 |
采 购 |
建 设 |
招标投标 |
其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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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
教辅 |
簿籍 |
图书资料 |
仪器设备 |
其它大宗项目 |
修缮 |
基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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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收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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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信息费、科研费、赞助费、佣金等各种名义收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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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销费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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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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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物品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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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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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帐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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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金额总计 |
(大写)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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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信息费、科研费、赞助费、佣金等各种名义收受的”、“收受物品折价”和“其他利益”等项目,按具体项目及收受形式另附说明;
2、“采购”栏中 “其它大宗项目”,按实际项目据实填报;
3、本表于9月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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