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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6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字体:
关于2006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关于2006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实幼、教师进修学校:

据省教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19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20号)和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南人综[2000]13号)以及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武夷山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工作试点的批复》(南职改[2005]20号)文件精神,现就2006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按闽教职改[1998]19、20号、南职改[1999]48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对象组织申报。

二、任职条件

根据南平市有关文件精神,中级申报对象,除符合闽教职改[1998]19、20号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晋升职务的申报对象,任职内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初级晋升中级累计完成每年规定的42学时,并经市人事局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科(股)审查、验印。

    2、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南平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暂行的通知》(南教人[2005]30号)和《武夷山市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实施办法》(武教[2005]47号)通知精神,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地处城区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今年起要求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农村任教经历。

3、认真落实师德师风的“一票否决”。申报对象的师德师风应符合南教综[2001]133号文件中规定,如违反文件规定按考核措施条款处理,当年不得申报。

三、严把推荐关

1、单位推荐评议工作要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一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和各专业职务任职条件;二是公开本单位经上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和余缺情况;三是公开推荐考核办法;四是公开申报人员送审的评审材料,公开展示时间应七天以上;五是公开推荐申报人员序号名单。各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张榜公布差额推荐上报人员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未实行公开的不得推荐上报。

2、落实责任制,严把责任关。实行校长责任制、审核推荐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学校职改工作人员对学校领导负责,学校主要负责人对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对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属于个人弄虚作假,间隔二次不得参评,属于单位弄虚作假,停止本单位一年评审。

四、评审组织

中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和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由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推荐委员、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报市职改部门批准进入评委库。评审前由市职改部门与市教育局职改办临时从相应评委库中抽选组建评委会,负责我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五、预审与评审时间安排

1、预审时间安排:

中级职务申报材料预审六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审时间安排:

“中一”、“小高”职务评审安排在二OO六年七--八月。

送省教育厅评审的范围有:中一职务的劳技、电教、实验、信息技术等学科。

六、有关问题规定

1、此次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一律截止至2006年8月31日。

2、实行差额推荐、择优申报晋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按照本单位现有具备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人数的80%以下考核推荐上报。在上报《预审表》时,各单位要将今年符合申报对象全部人员按考核结果的名次列顺序号,以便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预审核查。

3、根据中级职称下放评审有关精神,市教育局职改办组织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对象集中参加“说课”和“片段教学”测试,两项测试成绩均要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晋升条件;从2006年起,“说课”和“片段教学”两项测试成绩均要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作为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一项择优条件。从2005年开始,当年评审未通过者,“说课”和“片段教学”合格以上成绩第二年评审可保留。如本人愿参加当年的“说课”和“片段教学”测试,则以当年的成绩为准,不再宝留原有测试成绩。其中:男,1948年8月31日前出生;女,1953年8月31日前出生者,可以免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论文代表作要求:申报“中一”职务,选送论文一篇,申报“小高”职务,选送论文二篇。

5、《评审表》和《申报表》及《年度考核(评)登记表》不能用复印件。

6、送审的复印件材料,除代表作除去掉单位,姓名及不要盖章外,均应由申报学校职改经办人核对后签字盖单位印章。

7、不按职改文件及职改会议上布置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

8、申报人员的《南平市教师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表》需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所本单位应在该申报人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 * 年* 月* *日至* * *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9、收费标准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执行。

七、加强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校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组织学习职改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对申报对象材料要严格核实,鉴定意见要实事求是地反映个人思想,政治业务及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使职改评议推荐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确保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

1)各类表格。

2)2005年评审中学教师一级职务骨干认定条件

3)2005年评审小学教师高级职务骨干认定条件

 

            市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      市职改办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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