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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 “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职专、进校、电大、实小、实幼、社办学区:
为了大力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期间表彰百位武夷山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现将有关推荐和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市优秀教师70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4名。推荐表彰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见附件一)。各学校要加大评选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实行等额推荐上报。
二、评选范围
在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2002年以来取得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参评对象为在我市民办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的个人。
三、评选条件
表彰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或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中小学课程改革实验,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或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或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为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
2、各校在推荐人选时,对农村小学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农村小学连续任教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人选应占小学推荐人数的40%以上,同时要注意推荐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对中小学连续从事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五年以上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选应占中小学推荐人数的20%以上。
3、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
4、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5、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时,要分别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要在工作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评选范围、条件和方法,被推荐人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教学工作量或行政工作有关情况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各校推荐人选的上报材料务必于6月10日前送到送至市教育局综合股,逾期视为放弃。
1、 各学校上报的材料有:
(1)《武夷山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各一式两份;
(2)《武夷山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3)《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人选相关部门意见表》,一式一份;
以上表格采用16K纸规格。
2、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附件四”中相关部门意见表由当地相关部门填写。
5、上述推荐材料分别存入计算机软盘(3.5寸),其中表彰奖励材料中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选推荐一览表》存为Excel文件,其余文件一律存为Word文档。书面材料与软盘一同上报,软盘在上报前必须清除病毒。
联系电话:5302082
联 系 人:周燕武
附件:
附件一:2005年武夷山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武夷山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附件三:《武夷山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附件四:《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相关部门意见表》,一式一份。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教师 优秀 推荐 通知
抄 送:南平市教育局,武夷山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有关领导 存档(3)
武夷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共印50份
附件一:
2005年武夷山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和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名额分配表
|
类别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
|
|
一 中 |
7 |
2 |
|
|
二 中 |
5 |
2 |
|
|
职业中专 |
2 |
1 |
|
|
进修学校 |
1 |
1 |
|
|
城东中学 |
1 |
1 |
|
|
武夷中学 |
2 |
1 |
|
|
兴田中学 |
1 |
1 |
|
|
汀浒中学 |
1 |
|
|
|
星村中学 |
2 |
1 |
|
|
洋庄中学 |
1 |
1 |
|
|
上梅中学 |
1 |
1 |
|
|
五夫中学 |
1 |
1 |
|
|
岚谷中学 |
1 |
1 |
|
|
|
吴屯中学 |
1 |
1 |
|
|
实验中学 |
1 |
1 |
1 |
|
实验小学 |
3 |
1 |
|
|
崇安中小 |
3 |
1 |
|
|
实验幼儿园 |
2 |
1 |
|
|
新丰中小 |
2 |
1 |
|
|
武夷中小 |
4 |
1 |
|
|
兴田中小 |
4 |
1 |
|
|
星村中小 |
4 |
1 |
|
|
洋庄中小 |
3 |
1 |
|
|
上梅中小 |
3 |
1 |
|
|
五夫中小 |
3 |
1 |
|
|
岚谷中小 |
3 |
1 |
|
|
吴屯中小 |
4 |
1 |
|
|
局机关(含电大) |
|
2 |
|
|
蓝天幼儿园 |
1 |
|
1 |
|
阳光小学 |
1 |
|
1 |
|
育新小学 |
1 |
|
|
|
中洲小学 |
1 |
|
1 |
|
合 计 |
70 |
30 |
4 |
附件二:
武夷山市优秀教师
武夷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武夷山市民办教育突出贡献个人
申 报 表
所 在 学 校 _________________
工 作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荣誉称号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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