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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通知
根据省、南平市公开办《关于深化办事公开制度“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将校务公开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效结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深化校务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2005年继续开展好“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是省、南平市公开办统一部署的工作,各校要在党组织领导下,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各学校要再学习、再宣传,切实提高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落实阳光工程
1、推行“阳光收费”。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期末各校应将本学期收费情况使用情况公开并告知家长,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实行“阳光招生”。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到位,确保各类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透明。
3、推进教代会规范化建设。一是各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办法(细则)修改补充等应由教代会通过;二是每年教代会上校领导应做专项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三是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教代会上通过采用票决制。
三、查改结合,提高校务公开实效性
各学校应对照《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2005年武夷山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发现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校务公开落到实处。
四、认真总结,做好下一阶段校务公开工作 各校要结合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上半年自评工作(自评表附后),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8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书面材料分三部分,一是校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开展情况;二是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三是如何深化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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