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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教育局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单位车辆的使用由局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未经领导同意、办公室调度,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车辆。
2、用车要分轻重缓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禁止用公车为个人操办婚丧喜庆等。
3、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副局级以上领导外出工作、开会可带车,科(股)长出差开会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派车。
4、个人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车辆,确有急事,要事先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5、车辆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每天保持良好的车况。 6、驾驶员外出应及时与办公室通气以便局里随时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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