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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5]20号
关于做好校务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按照《2005年武夷山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总结试行标准经验,修改和完善各项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尤其是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或制度应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三要典型引路,进一步规范一中、实验小学校务公开试点校示范作用,促进城区和农村其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四要突出重点。各学校对“教育收费”“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案件”等应及时通过校园各种渠道公开,同时发挥监察、工会、广大教职工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作用,畅通反映渠道,坚持真公开、全公开、及时公开;五要坚持依法治校,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依法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附:《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
二OO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校务公开 评估 通知
抄 送:南平市教育局,武夷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市总工会、市纠风办、效能办、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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