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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 37号
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室)人员
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闽教直[2007]6号文的部署及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生供办[2007]114号文件精神、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为确保所有参训人员按照省上的要求完成培训,希望此项工作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校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报名工作,把我市的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1、此次培训对于提高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各中学、中小、实小至少有1人参训,迎接省对我市“双高普九”工作的验收。
2、各校在调资晋级或评优评奖时,优先考虑已参加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图书馆(室)工作人员,以调动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网络培训主要依靠学员自觉合理安排上网学习时间。
4、各校应努力保持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通班第三期培训报名工作。
按照闽教直[2007]6号文件部署,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第三期培训将于2008年4月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6日至3月20日(学习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8月31日,考核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报名对象:未参加普通班第一、二期培训的图书馆(室)工作人员(骨干班参训对象除外)。
3、报名缴款和教材征订办法:
①普通班98学时,培训费100元/人,参训学员报名表寄达我市教学装备站陈周宝同志收,统一汇总上报。
②教材费179.4元(七册/套),培训费、教材费由学校报销,各校财务请务必在学员报名时将培训费汇至福建师大,教材费汇至省教育图书发行中心。
4、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对学校图书管理工作的评估内容之一。
三、其他事项:
a、培训费汇至:
户名:福建师范大学—A72
帐号:1402024109008860216
开户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用途:远程教育培训费
b、教材费汇至:
户名:福建省图书发行中心
帐号:35100807001020014069
开户所:交通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C、培训报名、学习、考核、发证等有关通知,请各位学员关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平台网站公告(http://jspx.fjtu.com.cn)。
附件:培训报名表(普通班第三期)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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