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教[2007]191号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行办事公开的工作方案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实幼、职专、进校,实验中学、电大:
为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和群众对学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南政务公开[2007]01号)和《武夷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武效[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服务”,促进公平公正,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促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要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学校管理及服务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暂时不能公开的工作、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等以外,都要通过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编制公开目录。各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各职能部门、所行使的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清理出的服务事项,经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按照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 标准 )、办理时限、承办机构等顺序,分类编制学校公开事项目录。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 :(1)人事管理。包括教师录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职务评聘、资格认定、业务考核、晋级晋职、进修培训、课题立项、表彰奖励等事项;(2)学生管理。包括奖学金发放,困难学生补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证书发放等事项;(3) 资产管理。包括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内部审计等事项;(4) 后勤服务。包括住房、医疗、保险、福利等事项;(5) 招生收费。包括招生、录取、考试、收费等事项;(6) 监督管理。包括信访办理、校内申诉、争议调解、纪律处分等事项;(7)其他事项。
2、创新公开载体。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把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考试、收费等服务事项,分别在学校内部或向社会公开。需要在学校内部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公开栏、板报、情况通报、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会议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要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定期报告校务信息。学校要在便于师生观看的地方设置校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机构、办事依据、标准 (条件) 、程序、时限、结果和服务承诺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印发明白卡(纸) 、办事指南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中小学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或社区教育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设立校务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3、建立沟通机制。各学校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动态公开,通过开通咨询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形成互动平台,随时接受并回应师生和群众的咨询请求。
4、加强制度建设。各学校要从自身办学层次和实际出发,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要健全校务会、校长办公会记录制度,学校或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会议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要健全公开事项审核、备案制度,对确定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及时间,要报学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要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要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及投诉受理窗口,对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予以查处。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
( 一 ) 动员部署阶段。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 二 ) 事项清理阶段。各学校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经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后,上报市教育系统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 三 ) 编制目录阶段。学校对公开事项目录、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
( 四 ) 公开信息阶段。对需要师生、群众知情的服务信息,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并逐步形成互动平台。
四、组织保障
各学校要把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学校校长(园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教育局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全市教育系统推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与推行,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各中小学是推进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的责任主体,学校校(园)长要亲自抓。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推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和经费保证。要把全面推进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纪工委要履行监督监察职责,搞好对学校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意见和方案,并认真抓好实施。
请各中小学将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于9月20目前报市教育系统推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武夷山市教育系统推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0七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办事公开 方案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市分管领导。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7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