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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师德标兵”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校:
根据市纪检会、综治办、计生局要求,为了确保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我市首届“师德标兵”候选教师还应提交市纪检会、综治办和计生局出具的有关证明,乡镇(街道办)候选教师由当地政府提供证明材料。各学校务必于元月25日前将材料上交综合股。
附:武夷山市首届“师德标兵”审核表
武夷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六年元月十六日
武夷山市首届“师德标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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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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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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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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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
毕业于何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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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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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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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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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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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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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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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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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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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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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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