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2008〕185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自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实幼:
现将福建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校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并于9月12日前填写校务公开工作自查表送交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初工作检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不符省上工作要求,将予以通报。
附:校务公开工作自查统计表
武夷山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抄 送:南平市校务公开办,市纪委办、市效能办。
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闽教校[2008]2号
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学校:
省办事公开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办事公开海西行”督查活动,为做好迎接督查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务公开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校务公开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重点了解督查辖区内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是否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办公条件等方面是否有保障;群众反映强烈的招生录取、教育收费以及资金使用、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作招投标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的公开情况。
2、各级校务公开办要认真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已编制校务公开目录,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是否到位,对公开目录编制不够完善的学校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尚未编制公开目录的学校要予以严肃批评,并督促立即编制,抓好落实。
福建省校务公开办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校务公开工作自查统计表
数 量
项 目
应完
成数
已完成数
已完成占应完成的比例
及时调整充实校务
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市、县、区
学 校
校务公开工作机构
设立情况
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及资金使用、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作招投标等公开情况
全面公开
部分公开
未公开
校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已编制
尚未编制
明确责任部门情况
已明确
未明确
按目录执行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
部分执行
未执行
教代会召开情况
规范
不规范
未召开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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