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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 182号
关于印发我市中小学生2008-2009学年
参加城村德育基地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委[2004]104号)文件中关于“实践教育是推进道德建设的关键环节,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明、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等精神,做到每位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的三个学段中,各学段都参加一轮德育基地实践活动。建议小学以五年段、初中以初二段、高中以高二年段为宜,参加德育基地实践活动人数不小于应参加活动年段总人数的95﹪,农村小学不少于全乡镇应参加活动年段总人数的90﹪。
现将2008-2009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城村德育基地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校组织学生参加德育实践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往返乘坐的车辆和活动的全过程,都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安全有序,确保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个别学校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安排时间参加实践活动,须适当调整活动日期的,应事先与城村德育基地联系并商定。
联系电话:基地办公室 5283399 5283366
联系人:吴邦其 13960663199
张良明 13859460843
附:各校学生参加城村德育基地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一)(二)
武夷山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实践活动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武夷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有关领导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7年9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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