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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 180 号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教育系统2008年民主
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武夷山市教育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 方案 通知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市纪委、纠风办、效能办,市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8年9月1日印发
武夷山市教育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政府纠风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电大工作站、进修学校、职专、实幼。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根据武夷山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四所学校(武夷山一中、武夷山二中、实验小学、崇安中小)仍作为参加2008年武夷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单位,市一中和实验小学为重点评议和重点督查单位,将由市行评办直接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根据南平市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选题评议的要求,2008年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主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借读生收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等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四是认真解决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校要根据各自特点,抓住1-2个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成效。
三、评议内容
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认真解决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整改结果;是否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等;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评议中小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中小学校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规范收费管理,避免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执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情况。
根据上级政府纠风办的有关要求,治理在岗在职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校要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在岗在职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有偿补课的现象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方法与步骤
2008年武夷山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并予以实施。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方案
各学校要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教育局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参与评议工作。各校要将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二)宣传发动
召开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要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参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开展评议
1、问卷调查。各校自行邀请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学校,发放调查问卷,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要由被调查人当场填写,统一收管,不得直接发给参评单位组织填写。
2、自查整改。参评单位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等方式,直接与群众对话,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3、明察暗访。市教育将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考察参评学校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同时,评议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暗访,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学校认真整改。
4、工作考核。考核了解的内容包括: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政风行风热线”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的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主要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征求意见的形式,听取意见,做出评价。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认真整改
1、各学校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校的实际,认真组织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了解和征求本学校政风行风状况,尤其是部门的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学校的招生、收费、师德师风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汇总,采取措施,督促抓好自纠。
2、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3、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督导检查
1、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所属单位、学校的行风建设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市教育局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总结评议
1、各校要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于10月30日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有关会议,并将评议情况报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拟于11月间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各校要抓紧本地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3、年底前,市教育局对各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迎接南平教育局和市政府纠风办的工作考评。
五、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有效载体。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它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教育局负责组织评议辖区内中小学校行风建设情况。要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加强督查,把评议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要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联系教育实际,进行正面典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二要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及规范校活动相结合,促进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三要与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要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靠领导重视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外部压力推动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突击性工作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三)要改进评议方式。实行“年初承诺,统一部署,日常检查,年终评议”的办法,要先认真组织查找本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梳理后,作为今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做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年中和年末,要不定期地组织行评代表深入基层单位和学校,对政风行风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确保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监督和日常监督。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各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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