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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 150 号
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新取得专业技术
资格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小学及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关系到教师个人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坚持聘任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确保按时完成聘任工作。根据市人事局7月7日局务会复函意见。为此对做好2008年5月30日前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二、聘任工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在聘任中要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计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聘任对象公开。张榜公布,公示时间须达七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
三、履行岗位职责是聘任的主要依据,具体计分标准,应严格按武夷山市教育局聘任教师职务评分标准(试行)执行,有关佐证材料截止时间至2008年5月30日。如有不尽之处,可由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各单位应严格按下达职数聘任(见表)不得突破。此次聘任职数在单位有岗位前提下,中一、小高均按未聘数的70%下达职数、中高职务学校有岗位者全聘、初级职务不占岗全聘。小高职务农村小学二、三类校在岗者全聘。
五、属下列对象不得参加竞聘:
1、不在岗人员(指脱离教育教学岗位)。
2、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
3、请病、事假连续一年(含一年)以上。
六、各校应认真学习《武夷山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函复》(武人综[2008]3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聘任工作,且该工作应于7月31日前完成,聘期为2008年7月-2009年8月。上报落款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前。
附件:
1、 2008年7月市中小学教师新聘职数表
2、 市教育局聘任教师职务评分标准
3、 武夷山市人事局2008年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函复
武夷山市教育局
抄报:武夷山市人事局 二OO六年七月四日
点击下载2008聘任有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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