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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136号
2008年武夷山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上级纪委会议和省、市办事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根据南平市校务公开办《2008年南平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南校办[2008]1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8年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阳光运行”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
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按《关于福建省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把校务公开工作列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修订校务公开暂行办法,理顺校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学校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信息公开的行为,推动学校教代会民主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点评
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点评制度。通过学校每年逐级汇报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对下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不足,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发挥示范校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三)认真编制校务公开目录
为了规范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省、南平市校务公开办制定的《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下发《武夷山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附后),各校要根据此目录,按照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联系实际,于6月上旬制定完善本校规范性校务公开目录;要按照要求,明确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公开时限、投诉电话。要以编制本校校务公开目录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体系,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工作责任制度化、细则化。
(四)突出校务公开阳光运作重点
着力推进“阳光工程”,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突出校务公开重点,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把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学科评估、评优评先、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加强规范运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方式上,要在运用已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方式,充分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便捷、高效,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公开平台。
(五)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做法
要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现场会等方式,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把“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形成“典型引入、规范运作、整体推进”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对策和办法,加强分类指导。
(六)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
我市校务公开办负责开展校务公开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市将结合收费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组织抽样检查,重点对校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各校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重点解决好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没有做深做实、浮于表面的问题,切实消除厌烦情绪,树立长抓不懈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目标管理,严格责任约束。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协调,狠抓决策、过程、结果公开的落实,推动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制度建设,促进规范运作
要按照管用、实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加以修改、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考核、考查、评议和工作责任制及追究制度。同时,要不断巩固成果、创新工作方法,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要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公开结果群众是否满意,按照准确、及时、有力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校务公开办和监督机构要结合春、秋季收费检查和行风建设工作,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公开、假公开,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武夷山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实施 意见
抄 报:南平市校务公开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六公开”办
市委扬永华副书记、宣传部郑春部长、市政府张智勇副市
长,本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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