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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132号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校园自然灾害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区、实小、实幼、职专、进校:
武夷山是暴雨、洪涝、滑波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长期以来,自然灾害对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我市各学校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提高各学校防灾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稳定,保障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教育行政区域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等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自然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灾害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灾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注意方法,依法办事,及时果断处置;三是自然灾害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校园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校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一III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机构和职责
(一)武夷山市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重大校园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各学校(幼儿园)成立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园)发生的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各股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防灾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与校长室共同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启动和实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预报区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各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立即运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受灾地区的上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应主动与灾区取得联系,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的运转能力,并据实部署工作;
受灾地区的上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应密切配合灾区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报上一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
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迅速召开有关股室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灾情,上报市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始运作,协助市政府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组织各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B.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II级事件由各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根据上报的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学校进行紧急支援;
受灾学校向上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灾情,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根据报送的灾情进行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报上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学校必须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及时向上一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各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对灾区进行援助;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根据当地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或各级各类学校所报告的灾情,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救灾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并提出自然灾害趋势估计和应急工作的建议;召集市教育局有关股室研究和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向灾区学校发出慰问电或视灾害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根据灾情和受灾乡、镇、街道办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的请求,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确定对灾区学校进行紧急支援的科室和单位,有关科室和单位按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的部署对灾区学校进行紧急支援。
C.I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III级事件发生后,受灾地区的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的灾情,并及时报上一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市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视灾区情况对灾区学校进行慰问。
3、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各校园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和学校在属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校园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学校的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区师生员工转移和安置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学校正常秩序。
1、救助伤亡人员。做好在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继发性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事件调查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继发性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武夷山市教育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武夷山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校园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南平教育局、武夷山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市分管副市长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8年6月13日印发
附:
武夷山市教育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彭秀莲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曾 晔 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吴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丽琴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 力 市教育工委纪检书记
刘祥国 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裴璞明 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徐浩宇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燕武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游秀华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股股长
巫振南 市教育局德育股股长
李秀华 市教育局德育股干部
何发明 市教育局综合股干部
江 翔 市教育局综合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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