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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2008]52号
转发《关于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校
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实幼、职专、进校,民办学校:
现将南教安[2008]11号文及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积极主动的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08年3月27日
南平市教育局
文件
南教安[2008]11号
转发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校
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南平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 送:福建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办公室、体卫艺教处,市政府
办、市卫生局
附件:关于做好春季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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