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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我市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根据闽委教〔2005〕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深刻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重在源头预防,有效遏制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塑造教育系统勤政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市检察院和教育局联合成立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应杭军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朝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丁 力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姚苏光 市检察院副反贪局局长
杨 榕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科长
张 军 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黄时强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周燕武 市教育局综合股、监察室负责人
张鸿章 市教育局计划发展股负责人
丘 敏 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黄艳桦 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余志远 市教研室主任
杨 媛 市检察院工作人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综合股,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三、工作步骤
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11月26日至12月6日)。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按照部署要求,加强联系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相互走访、深入调研等形式,共同商议本地、本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育干部职工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抓好理想信念、反腐倡廉、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依法从教、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检察院配合教育局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教育检察联席座谈会;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片;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各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达到良好的效果。
2.建章立制阶段(12月7日至21日)。各学校要针对本单位在廉政建设、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剖析,特别要针对基建工程、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教材编写发行与采购、财务管理、经营产业及后勤管理、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各类办班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研究修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并确保得以落实。检察机关要结合查办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规律和趋势,及时向关教育部门通报,以促进教育系统加强管理,完善内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双方要加强预防对策的研究,共同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制定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防范职务犯罪发生的对策,共同促进教育系统建章立制,规范整改。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22日至28日)。各学校要对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进一步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措施,消除职务犯罪的诱发因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届时,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分赴各校检查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对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的建立以及宣传教育、预防措施的落实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就调研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校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武夷山市教育局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警示 教育 活动 方案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纪委市纪委,市分管领导
武夷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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